一、杭州社保补缴有时间限制吗?
近日,杭州(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社保补缴政策将有新的调整,从2018年1月1日起,杭州不允许参保人员补缴中断的缴费年限,即需要补缴的参保人员应在2017年12月25日前去户籍所在社区办理补缴手续,逾期则按新政策办理。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1月1日后,余杭区当年度缴费中断的参保人员,可在次年3月底补缴上一年度的中断缴费年限,而萧山区没有提到这一点。
二、杭州社保补缴需要哪些材料?
《杭州市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申请表》,劳动合同或工资发放凭证。下列人员还需提供:
1、补缴职工养老保险的时间早于1998年1月1日的人员:
(1)以下材料之一: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招工录用登记表、调入单位的工作调动介绍信、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内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
(2)军转干部安置、学生分配等有关材料;
(3)财务发放原始工资凭证;
(4)劳动合同期满离开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原劳动合同。
2、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列入编制部门编制管理的人员:提供编制部门批准的相关材料或《民办教师备案表》;
3、补缴失业保险早于2005年10月的人员:提供《杭州市失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
三、杭州社保补缴程序是怎样的?
1、根据参保人员的不同情况,填写相应表格。
2、提交其他相应材料。
3、对提供材料进行审核,并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不符合条件的,口头通知申请人。
四、社保部补缴的条件是什么?
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有几个月没有正常缴纳,之后又将这些月份的社保补缴上。
一般是指当人们想要买房、落户、办理退休等需求时,发现社保累计缴纳时间没有达到享受相应待遇的要求,从而需要补缴之前没有交到月份的社保,以确保可以享有相应的社保权益。
1、参保单位未及时给职工办理参保手续,需补缴社会保险费的;
2、超出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不予补缴;工伤、生育不予补缴;已离开单位人员失业保险不予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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