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起诉追债需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债权人可以携带身份证、起诉状、借款合同等证据,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立案。
2、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3、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4、法院审理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会在六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的,会在三个月内审结。
5、法院当庭宣判的,会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6、判决书生效后,对方仍不还钱的,可以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两年内申请强制执行。
向法院起诉追债需提供哪些材料
因债权债务纠纷起诉至法院时,应提供与债务案件有关的证据为:
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
2、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到情况的证明。
4、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以及债务人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5、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的证据等。
根据上文内容,我们了解了有关“如何向法院起诉追讨欠债”等问题的具体内容,也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不论是何种类型的诉讼,当事人要想胜诉,就要提供充足的材料证据来证明自己所述的事实和理由,否则就会面临败诉的风险。债权人起诉追债时也不例外。实践中,如果您决定起诉债务人,就要准备好证据材料。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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