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的分割标准不是法定的,由家庭成员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起诉处理: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一、拆迁补偿款分割纠纷可以委托哪些人做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二、拆迁补偿款分割协议的公证流程有哪些?
(一)申请:当事人向公证处提出办理公证的请求。申请公证时,当事人须表明自己要求办理公证事项,向公证处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二)受理: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公证事项,接受并表示予以办理。公证受理后,当事人应按规定支付公证费及其他有关费用。
(三)审查:公证处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其他要素进行核实、审查。
(四)出具公证书:公证处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经过审查、核实后,确认其真实、合法的,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该规定期限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三、拆迁补偿款分割协议必须办理公证才有效吗?
不是,拆迁补偿款分割协议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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