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受理、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
受理条件
具有我市常住户口的居民。
受理条件和申请材料
我市居民申请因私护照,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单位意见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其他人员免交单位和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意见。未满十六周岁的,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及复印件。
一、首次申请护照
1、具有阜新市市区常住户口的我市居民,首次申请因私护照,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照片2张(规格:近期正面免冠半身白色或淡蓝色背景照片,照片大小:48cm×33cm,头部宽度:21cm-24cm,头部长度:28cm-33cm)到阜新市公安局出办公大厅提出申请。
2、具有阜新市阜蒙县、彰武县常住户口的居民,首次申请因私护照,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照片2张(规格:近期正面免冠半身白色或淡蓝色背景照片,照片大小:48cm×33cm,头部宽度:21cm-24cm,头部长度:28cm-33cm)。阜蒙县居民到县公安局办公大厅出入境管理窗口申请,彰武县居民到彰武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申请。
二、因私护照换发
因私护照因签证页用完可以申请换发,或者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的可以申请换发,因私护照换发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照片2张(规格同首次申请)到市公安局办证大厅提出申请。
三、因私护照补发
我市因私护照损毁、遗失、被盗可以申请补发。因损毁补发的须本人提供原护照、身份证原件,因护照遗失、被盗补发的须本人持有效户身份证原件,遗失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挂失证明原件及书面遗失声明原件。补发护照须提交照片2张(规格同首次申请)到市公安局办证大厅提出申请。
四、护照加急办理
因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加急办理普通护照的,应当要求其提交与加急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在五个工作日内审批签发并制作普通护照:
(一)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
(二)出国留学开学日期临近的;
(三)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办理时限
自申请之日起15日(11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本人到公安局办公大厅出入境窗口领取申请表,也可直接从本网站内“表格下载”栏目下载申请表。2、如实填写申请表。3、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照“办理须知”提供。4、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5、如须邮寄填写特快专递邮单。6、在受理申请回执上签名确认。7、等待领取证件通知或邮政速递送达证件。
内部流程
受理—审核—审批—制证—签发
办理机构
阜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联系电话
咨询、查询电话:5532241(市区),8819052(阜蒙县),7712149(彰武县)
收费标准
办理护照费200元;护照换发费200元;护照补发费400元;护照各类加注费20元/次。设定依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新版因私护照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0〕2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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