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视频宣传产品的截图侵犯肖像权吗
宣传产品是商用行为,在未经过权利人的同意之下,视频宣传产品的截图是侵犯肖像权的。
二、肖像权的正当使用
1、犯罪人员、失信被执行人、或网络广告欺诈、造假人员等可以对其照片进行曝光,不构成“侵犯肖像权”。
2、政治家、影视和体育明星以及其他公共人士,在公开露面时,不得反对他人拍照;
3、参加游行、示威和公开演讲的人,因其活动目的具有公共性,则不得反对他人对上述活动拍照;
4、有特殊新闻价值的人,不得反对记者的善意拍照。如特别幸运者或者特别不幸者、重大事件的当事人或者在场人等,均属这种情况;
5、犯罪嫌疑犯不得反对司法人员为司法证据目的的拍照;
6、肖像专用权是指使用肖像来标记和表彰自己的权利,即决定是否使用、如何使用肖像的权利。未经本人同意,他人不得使用其肖像用于盈利。
三、侵犯肖像权的民事责任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赔偿损失。因此,如肖像权受到侵害,公民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如果侵权人置之不理,公民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强制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对无营利目的的侵害肖像权行为,肖像权人有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对以营利为目的的侵害肖像权行为,肖像权人既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又有权要求侵权人对侵害肖像权所造成的物质上的损失,进行经济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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