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土地承包中的家庭承包地。它体现了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的公平、平等。承包农民依法享有承包地产出的收益权、占有权、使用权和处分权,但无权处分承包地,不得擅自改变农业用途、买卖和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承包的农村土地。”经营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2土地承包权是依法产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根据合同的效力产生的。土地承包权在法律上是一种客观权利,它只具有可能性,是一种期待权;而土地承包经营权在现实中是一种主观权利,它具有现实性,是一种物权,包括承包人享有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通过承包农村土地。
4。土地承包权的法律主体是农民,即承包方的成员,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民,即承包方内部的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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