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历经婚姻离异之后,家庭所承包的土地权属处分问题应由双方面对面协商加以解决;
若协商不尽人意,可通过向所属地区人民法院提交诉状,请求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状况以及特别考虑保护子女及女方权益的相关法律原则,对争议进行公平裁决。
同时,对于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所享有之权益,应依法赋予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