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延误投递邮件罪
时间:2023-03-05 18:41:21 34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是指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致使公民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邮政管理秩序。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

构成滥用职权罪的要件是: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本罪在主观为故意。

二、商检徇私舞弊罪犯罪构成要件

商检徇私舞弊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

1、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

2、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

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机构的正常活动。

4、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二条规定,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玩忽职守罪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其主要特征如下:

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2、主观上出于行为人职务上的过失,如疏忽大意、过于自信、擅离职守等;

3、客观上表现为因行为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负的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4、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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