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号)已于2010年底到期,广安市国税局积极开展三方面工作,确保新老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顺利衔接。该局以发布短信为主要手段,展开一对一的短信告知,结合办税服务厅公共查阅点和资料发放等方式,向纳税人广泛宣传文件到期通知,并做好解释工作,告知纳税人新一轮优惠政策正大抓紧制定出台之中。目前,已发布信息和提醒400余条次。同时,按照《四川省国税系统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总局的优惠政策,完善税源监控机制,对申请优惠的企业在优惠方式、优惠依据、优惠额度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做好备案管理,确保新旧政策有序衔接。对已享受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企业进行逐户进行清理、甄别和分类,对享受政策已到期和将到期的企业进行标注,不定期深入重点税源开展调研,及时做好CTAIS系统相关数据的维护,确保国家税款不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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