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儿童罪的犯罪构成
时间:2023-08-16 22:40:35 12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客体

拐卖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儿童的人身自由权利与人格尊严。本罪的对象仅限于儿童。

(二)客观方面

拐卖儿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或者偷盗婴幼儿的行为。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儿童,是指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拐骗,是指以欺骗、利诱等非暴力手段将儿童拐走,以便出卖的行为。绑架,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控制儿童的行为。收买,是指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买取、换取儿童的行为。贩卖,是指将儿童当作商品出售给他人以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接送,是指行为人在拐卖儿童过程中的接收、运送的行为。中转,是指为拐卖儿童的罪犯提供中途场所或机会。偷盗婴幼儿,是指秘密窃取不满6周岁的儿童的行为。

拐卖儿童罪是选择性罪名,行为人只要实施上述七种行为之一的,就构成本罪,同时实施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的,亦构成一罪,而不实行数罪并罚。

(三)主体

拐卖儿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四)主观方面

拐卖儿童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出卖的目的。

拐卖儿童罪和收买被拐卖儿童罪的量刑原则有哪些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

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量刑要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近或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

全文69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拐卖儿童 最新知识
针对拐卖儿童罪的犯罪构成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拐卖儿童罪的犯罪构成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