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当事人在进行辞职能获得的尚未支薪部分,应于公司接纳并核准其辞职请求之后立即安排兑现。
然而,实际操作过程中,出于金融处理方面的考量,公司往往会选择将人员离职当月的薪资在既定的薪金发放日期集中结算支付。
也就是说,无论您是在任期内还是辞去职务,您的薪资通常都是在同一天得到发放。
关于具体的薪金核算方式,应该根据实际出勤记录进行计算。
原理如下:离职月份视作基准月,其应计发的工资为月薪÷275再乘以该月的工作天数。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