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内的车位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开发商自建的车库或车位,另一种是占用小区内公共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第一类车位购房者可以放心购买。但第二类车位,其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开发商无权对这部分车位附赠、出租和出售,购房者即使与开发商签订了协议并缴纳了车位款,权益也不一定能够得到法律保护。因此,在购买小区内的车位或车库时,一定要弄清车位的性质。
另外,小区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开发商不能随意将小区内的车位卖给业主以外的人。
小区内车位条款
新合同在新建商品房中发展业主一卡通,征求意见稿中单独提出,在交付房屋前,开发商应当向购房人发放该商品房的业主一卡通,购房人在入住前,需在业主一卡通中预存不超过12个月的物业服务费。
其中还明确规定,开发商不得将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车辆的车库、车位,向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以外的其他人销售。车库、车位用于出租的,开发商也应当优先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在满足本区域业主需要后,可将车库、车位出租给本区域业主以外的其他人,租期不超过6个月。遇到调整租金,也应该与全体业主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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