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员工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导致用人单位违背自身真实意思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对于这样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体现在企业和员工互相享有知情权,互相知晓对方履行劳动合同的相关情况。
员工的知情权主要包括了解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条件、工作内容、职业危害、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方面。
企业的知情权主要包括了解员工与劳动合同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年龄、学历、外语水平、工作经历等方面。
入职材料忘交了会带来什么后果入职材料包括什么
入职材料忘交了可能会影响正常办理入职手续。
入职材料包括:
1、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3份,户口本(户主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
2、愿意购买的员工须附上购买社保确认书,本人签名,部门负责人签名;
3、个人体检表(镇级以上医院)或健康证;
4、一寸红底照片4张;
5、必要的学历证明材料。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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