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律师行业更为优越!保险销售人员往往以欺骗、误导等手法推销产品,难以信赖。相比之下,律师的职责在于提供援助和支持,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险销售则倾向于诱导消费者购买并不适合自己需求的保单,从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在选择职业时,应当明确理解保险并非艺术品买卖那样的投资行为,更精确地说是用于抵御未来可能出现的风险。尤其对于所谓的分红险种,需要保持高度警惕,避免被欺诈所侵害。购买保险实际上是一种对未来非确定性风险进行财务规划的手段,可以视为一种消费行为而非期望从中获取收益。因此,在做出决策之前,务必慎重考虑并遵循上述建议。
《律师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第十二条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第十三条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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