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谋抢劫通常是指抢劫罪的犯罪预备阶段,对于构成抢劫罪的犯罪预备的犯罪分子,应当比照既遂犯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刑法》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一、犯罪预备到底要不要减轻刑罚?
犯罪预备会减轻处罚。法律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处刑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因此犯罪预备会减轻处罚。
二、犯罪预备是指什么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行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特殊形态。犯罪预备主观上为了实行犯罪,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但事实上未能着手实行犯罪,并且未能着手实行犯罪必须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虽然犯罪预备行为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对象,但已经使犯罪对象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此也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犯罪准备行为也是可罚的,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三、构成组织邪教组织致人重伤罪的条件有哪些
组织邪教组织致人重伤罪的构成条件有以下几点: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犯罪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和他人的生命权利;
4、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
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预备阶段处罚如下:
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它是一种具备修正的构成要件的犯罪未完成形态。这是追究犯罪预备行为的刑事责任的法理根据。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而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犯罪预备行为同样具有可罚性。对于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考虑到犯罪预备行为毕竟尚未着手实行犯罪,还没有实际造成社会危害,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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