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是过错方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无关。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由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负母的情况,按照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不满两周岁的,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婚姻离婚过错方怎样认定
有下列过错行为的认定为婚姻的过错方:
(1)重婚。是指一方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
(2)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3)虐待、遗弃。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有法定义务者逃避生活扶养、辅助义务的为遗弃。
(4)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5)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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