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确认归属无争议之遗失物品,其所有权最终将被划定为国家拥有。
对于拾得人而言,无论该类物品将在何时会被交付至相关部门处理,以及在何种情况下可能被原主所领回,其始终都应当保证该遗失物品的妥当保存。
然而,若拾得人出于故意或因其重大过失而导致遗失物品发生毁损或灭失的情况,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另悉,如果招领公告发布之后一年时间内仍未有人认领遗失物品的话,那么此遗失物则将被视为已归属国家所有。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百一十八条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全文31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