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民:尊敬的区国土房管局领导,我是永川区临江镇的一名村民,请问现在的农村宅基地还能复垦,还能有偿退出吗?如果能,请问需要些什么手续,什么条件,有时间限制吗?
农村宅基地复垦,能领取补偿款不?
对此,区国土房管局回复称,根据《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4〕319号)文件要求,申请复垦的农村建设用地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土地权利人有合法稳定住所,在农村新建房屋要扣除建新占地面积;
(二)申请复垦农村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复垦农户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需提供房地产权证;复垦农户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以外的农村建设用地,需提供土地使用证;
(四)复垦农户除合法途径取得的宅基地外,坚持“一户一宅”;
(五)申请复垦宅基地存在主体房屋;
(六)申请复垦农村建设用地界址准确,权属清晰无争议;
(七)实施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不损害相邻关系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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