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罪嫌疑人长期潜逃,采取有效追捕措施仍不能缉拿归案的;
(2)犯罪嫌疑人患有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不能接受讯问,丧失诉讼行为能力的。中止侦查及恢复侦查的程序是:经检察长决定,中止侦查;中止侦查的理由和条件消失后,经检察长决定,应当恢复侦查。
一、批准逮捕的法定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批准逮捕的法定条件是: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
3.确有有逮捕必要。
批准逮捕的程序是:
1.检察机关对公安等侦查机关提请批捕的案件,应指定专人审查其所移送的案卷材料和证据等是否齐全;
2.人民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后,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审查;
3.检察人员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请检察长批准或者决定,重大案件应当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4.公安等侦查机关执行。
二、刑事诉讼法设有技侦措施怎样处理?
刑事诉讼法技侦措施:
1、电子侦听。
2、电信监控。
3、电子监控。
4、邮件检查。
5、密搜密取。
6、外线侦查。
7、网络侦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
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
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
三、审查起诉期间取保的嫌疑人不到案怎么办
审查起诉期间,若检察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但被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不到案的,或者可能潜逃的,在发现后,应当及时通知做出取保决定的办案机关。办案机关接到报告后会尽快查明逃跑的原因,之后会没收保证金或处罚保证人,并对在逃人员进行通缉。对被害人来说,应当协助侦查机关发现在逃人员的线索,然后通知侦查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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