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一般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首先,以天数为基础,按照已经支付款项所产生的利息来支付,其计算周期为自合同规定的交付房屋之日起直至实际交付房屋之日止。而这部分利息的计算方式为,参照当时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每日进行计算。
其次,根据合同中的具体约定比例进行计算。这类约定的比例通常在千分之一至万分之五之间变动。具体说来,举例来说,如果按照全额房款的万分之一作为标准进行计算,那么就需要将全部房款乘以万分之一,然后再乘以违约的天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购买案件的司法解释》第二十三条
买受人未按照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但是已经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并与担保权人办理了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人请求买受人偿还贷款或者就抵押的房屋优先受偿的,不应当追加出卖人为当事人,但出卖人提供保证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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