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看看你是否能被解雇。根据《劳动法》,有四类员工不允许被解雇,包括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生病或受伤;怀孕、分娩或哺乳期间的女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果您属于上述情况之一,单位不应将您列入下岗名单。其次,公司应提前30天通知下岗员工。如果他们不提前通知,他们将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来代替提前通知期。第三,你有优先权被旧单位雇用。如果你在下岗后六个月内没有找到工作,或者你已经有了工作,但是你不满意。此时,您发现旧单位(减少您的单位)正在重新招聘。你可以再次申请,单位有义务先聘用你。当然,劳动合同要重新签订
第四,依法取得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按下岗职工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计算。这里的工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而不仅仅是基本工资。前12个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补偿期限根据工人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确定。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收入将有经济补偿。如果超过6个月但不足一年,按一年
经济性裁员补偿规定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期限不足六个月,应向员工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所在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的最长年限不得超过12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前12个月内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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