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借款合同的注意事项有,1、借款合同的标的,建议约定为人民币,银行或者其他的金融机构的标的可能是信用透支额度;2、约定清楚贷款的类型,是农业贷款还是商业贷款或者其他种类的贷款;3、借款的用途;4、借款的期限、5、借款的利率;6、还款计划;7、违约责任的约定;8、保证条款;9、借款合同的争议解决条款。
签借款合同需要带什么
(1)借款人及保证人的基本情况。
(2)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以及申请贷款前一期的财务会计报告。
(3)原有的不合理占用贷款的纠正处理情况。
(4)抵押物、质押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申请中长期贷款的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5)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6)项目开工前期准备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
(7)在开户银行存入规定比例资金的证明。
(8)经有关单位批准下达的项目投资计划或开工通知书。
(9)按规定项目竣工投产所需自筹流动资金的落实情况及证明材料。
(10)贷款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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