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内旅游宰客维权途径
我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当得利行为。旅游法还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的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行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发生违反以上两款规定的情形,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二、旅游被骗购物可协商申诉的途径
根据我国《旅游法》相关规定,当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双方协调,当发生旅游被骗购物时,可以先和旅行社进行交涉,共同协商解决途径。
2、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可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旅游纠纷类型主要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旅游纠纷类型包括如下几种:
(一)按争议是否有涉外因素分类,分为国内旅游纠纷和涉外旅游纠纷。与国内旅游纠纷不同,涉外旅游纠纷的一方当事人是外国人、外国旅游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按争议主体分类,分为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旅游经营者之问的纠纷;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与相关部门之间的纠纷;国内旅游经营者与境外旅游经营者或旅游者之间产生的纠纷。
(三)按争议内容分类,可分为交通运输业务纠纷;旅行社业务纠纷;导游业务纠纷;旅馆业务纠纷;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纠纷;旅游保险纠纷以及旅游税收纠纷。
(四)按争议涉及的利益分类,旅游纠纷可分为涉及财产利益的纠纷;涉及人身权益的纠纷;涉及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的纠纷。
(五)按争议当事人人数多少分类,可分为争议双方为一人争议的单一性纠纷;争议双方至少有一方为两人以上争议的共同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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