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承兑汇票4900余万,她获刑15年
时间:2023-06-06 15:35:03 202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菏泽一女子经营公司亏损严重而外借高利贷,用以解决资金周转困难,为偿还高利贷,该女子在无经营能力的情况下,以为他人承兑汇票贴现名义,高买低卖,骗取他人汇票款,至案发,共有4944万元已经承兑而未归还被害人。后见自身无法偿还,该女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目前,该女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承兑汇票是一类由付款人委托银行开据的支付票据,票据到期即可去银行兑钱。承兑汇票流通范围广,变现能力强,在减少企业资金占用的同时,节省了资金使用成本。正因如此,票据承兑很容易成为不法分子的犯罪对象,菏泽有一女子徐某诈骗承兑汇票达4900余万而获刑15年。

菏泽开发区一女子徐某经营着3家公司,从2010年开始,因其公司资金紧张便外借高利贷,由于高利贷利息太高,徐某经营的3个公司规模越来越小,一直到2011年5月份,这3家公司因缺钱而无法经营。为了套取现金,她盯上了承兑汇票。

当时,徐某经营状况不好,便以较小扣点购买他人汇票,然后再以较大扣点卖给他人,即高买低卖。为了取得他人信任,她以虚假的房产证件作抵押,又以与他人有签订虚假的购销合同为幌子,让他人相信自己有经济实力。

据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经侦大队民警介绍,徐某为了套牢被害人,分多次与同一人进行承兑汇票交易。她通常前几次以高价购买他人小额的承兑汇票,钱款正常支付,以取得卖者信任,最后一次为较大数额,往往只支付其中一小部分,随后失联。

从事煤炭生意的张某手中有部分银行承兑汇票,为了所谓高息贴现,不采取到银行进行贴现的正规渠道,他经熟人介绍与徐某取得联系,进行承兑汇票交易。据张某介绍,他分3次将银行承兑汇票卖于徐某,分别为30万、40万、100万,前2次的钱款正常还清,而第3次只偿还了6000元,最后张某无法联系到徐某。

除此之外,徐某还以借款为由,用虚假房产证、土地作为抵押,骗取他人承兑汇票,后低价出售给他人。

经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徐某在无经营能力的情况下,以为他人承兑汇票贴现名义,高买低卖,骗取他人汇票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处罚金100万元。

全文87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承兑汇票 最新知识
针对诈骗承兑汇票4900余万,她获刑15年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诈骗承兑汇票4900余万,她获刑15年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