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保险财产有好几种情况:
1、自己既是投保人又是受益人;
2、父母是投保人,自己是受益人;
3、自己是投保人,配偶是受益人;
4、配偶是投保人,自己是受益人。如果是第
1、2种情况,财产分配时不予分割。
一、婚内理财保险离婚分割吗?
保险金的取得是基于保险合同而产生的风险收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以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人身投保或为其共同财产投保,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保险金应该按保险费和保险金各自分析:首先,对于保单已缴纳保费,如果没有变更受益人,该权利属于保单的投保人兼受益人,但由于其中一部分保费是在夫妻关系续存期间缴纳的,这部分保费应当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因此,作为投保人的一方,应当给予对方相当于该部分已缴纳保费的权利。其次,对于保单所载明的保险金,在保单持续有效的情况下,如果发生保险事故时,保单的受益人不变。如果发生保险事故前,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已申请变更了受益人,那么,该笔保险金就归变更后的受益人享有。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保单所载明的受益人对保险金的权利是预期的、不确定的,不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二、保险分割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保单具有一定的现金价值,因此是一种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一方作为投保人所支出的保险费用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离异,解除夫妻关系后,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也就失去了保险利益,则不再具有投保人资格。
投保人有权到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夫妻双方就可分割退回的保单价值。
但如果由于投保时间短,此时退回的保单现金价值或许会远远低于所缴纳的保费,这样的话,保单现金价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就会得不偿失。
因此,较合理的作法是将保单转让给被保险人,由被保险人支付给投保人一半的保险费用。对于保险金,受益人所享有的权利是预期的,不确定的,因此不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三、离婚应该怎样分割人身保单权益
保单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投保人所支出的保险费用属于。解除夫妻关系后,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也就失去了保险利益,不再具有投保人资格。此时投保人有权到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夫妻双方就可分割退回的保单价值。对于保险金,受益人所享有的权利是预期的、不确定的,不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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