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代以内结婚生的孩子患遗传病的可能性较大,因此需要禁止。人类两性关系的长久发展证明,血缘过近的亲属间通婚,容易把双方生理上的缺陷遗传给后代,影响家庭幸福,危害民族健康。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以下方面: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什么叫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相对于直系血亲而言的概念,它是指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于三代以内的亲属。
直系血亲是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父方母方都包括在内。
比如说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旁系血亲是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非直系血亲而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亲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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