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运人需承担以下义务:
1、接受托运人运送货物的要求;
2、按合同约定,准时将所托的货物送于到目的地;
3、承运人应当按约定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
一、承运人的义务是什么
运输合同承运人的义务是,接受托运人运送货物的要求;按合同约定,准时将所托运的货物送到目的地,准时,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合理的时间,超过时间是违反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承运人应当按约定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
二、签订一次性运输合同时,合同成立的凭证是什么
签订一次性运输合同时,合同成立的凭证是运单。运单是指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关于货物运输事宜的“一次性’’书面契约。是货物运输及运输代理的合同凭证,也是运输经营者接受货物并在运输期间负责保管和据以交付的凭据。其内列明托运货物的名称、包装、各项费用和金额、起运和到达港站、发货人与收货人、承运和达到日期及其他有关货物运输的事项。托运人托运货物时,必须按规定填写运单,有特殊运输要求的应在运单的备注栏中签注,经托运人或承运人签认后,运输合同即告成立。
三、运输发生货物受损谁担责
运输发生货物受损担责情况如下:
1、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2、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和该区段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
全文62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