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装修租赁的房屋,应当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否则承租人不但要负担装修的费用,出租人还有权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承租人经过出租人同意装修房屋的,租赁期限届满时,对于没有形成附合的装修物,承租人无权要求出租人补偿装修费用,但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门面房转租注意事项
1.转租房屋需要经过出租人的同意。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转租期限不超过剩余租赁期限。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承租人是否拖欠租金。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二、在什么情况下房屋转租合法
经过出租人的同意后的房屋转租是合法的。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条规定,在租赁期限内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方法
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承担装修费用;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出租人同意的装修,出租人同意使用的,可以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使用的,可以由承租人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改善或者增加租赁物。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改善或者增加租赁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全文85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