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书所包括的事项:
1、文件名称和字号,抬头,公证书,换行书写公证书的字号;
2、申请人基本情况介绍;
3、公证事项;
4、根据公证事项的类型写作不同;
5、公证处名称同时公证的公证员,应当签字,并在公证日期内签字,签字公证日期加盖公证印章。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亲属关系公证书有哪些注意事项
亲属关系公证书有以下注意事项:
1.公证书中关于亲属之间的称谓,应使用我国法定的和习惯上的统一称谓,不得使用地方方言。
2.有的国家要求赴该国自费留学的我国公民提供包括所有家庭成员的亲属关系公证的除外。
3.对亲属关系公证审查内容和应注意问题。
公证处应审查的内容有:材料是否齐全,当事人之间亲属关系是否真实合法,以及当事人使用亲属关系公证书的目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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