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如果不见了的话,第一时间你先找一下,能找着当然好,如果确实找不着的情况下,也只有进行补办了。补办的话就找当地的公安分局,也就是你户口所在位置的公安分局去补办身份证。当然,你需要准备的材料就是丢失身份证的本人和户口本。当然还要记得带一点现金,不会接受你的网络支付。补办身份证的地方,它会有一个照相,不用你自己拿照片,反正保持衣冠整洁,脱掉眼镜之后,看着镜头就可以。接下来可能会要求你填一下相关的材料,比如说地址,你的联系电话等一些个人基本信息。当然,身份证一般会要求说两个月以后去拿,会给你一张凭证让你去拿。在这两个月中间,你可以去补办一张临时身份证,一样会有身份证的效果。
身份证丢失怎么办
居民身份证丢失应该及时带上户口本到户籍部门进行补办。
(一)公民丢失身份证后,无需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必须这么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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