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就劳动合同自然终止,不再是企业职工。可以暂时不办理退休手续,但是只能从办理退休批准之日起发给退休费,以前的是不给补发的。
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订立返聘合同。
对被再次聘用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13条的规定,其聘用协议可以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
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聘用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聘用协议约定提前解除书面协议的,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未约定的,应当协商解决。
离退休人员聘用协议的解除不能依据《劳动法》第28条执行。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如果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
双方自行协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对于社保、住房公积金等,可以补贴也可以不补贴,根据企业情况自己决定,返聘人员贡献大,企业离不开就协商补贴一些,返聘人员可有可无,当初返聘协议没有这些补贴内容的,也可以拒绝补贴。
到了退休年龄之后怎样办退休手续
(一)、劳务工要符合退休申请条件:
按照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为男劳务工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参加养老保险的劳务派遣工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累计满15年以上。
(二)、劳务员工办理退休需要提交材料:
档案、户口、身份证,用以证明姓名、性别、退休前岗位、职称、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累计缴费年限等情况,女干部转岗到工人岗位需提交劳务派遣工个人退休申请书,单位提交退休报告。
(三)、劳务工退休手续办理流程:
1、凡达到以上退休条件并具备证明材料的劳务工可向劳务派遣公司人事部提出退休申请。
2、劳务公司人事部初审同意后到区劳动保障局领取并填写《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由退休劳务派遣工本人签字,单位盖章。
3、由公司人事部人事专员携带需提交材料及《审批表》到区劳动保障局初审,并公示10天,公示期满后到区劳动保障局办理最终退休审批,区劳动保障局审批合格后,在《审批表》的劳动行政部门意见栏内盖章同意,同时由企业领取并填写省劳动厅制发的《广东省企业职工退休证书》,加盖劳动行政部门钢印和油印章后交由退休劳务工保存,作为退休身份证明。
4、由公司人事部人事专员持劳务派遣工《审批表》及档案到所在地的社会保险公司办理退休劳务工养老金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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