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针对盗窃嫌疑人采取哪些措施合适
针对盗窃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措施分别是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拘传。刑事强制措施适用对象仅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被害人和证人,不能适用。以拘留为例,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在紧急情况下,依法临时剥夺其某些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
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二、盗窃和诈骗有什么区别
盗窃和诈骗的区别;
1.两罪的概念不同;盗窃罪,指的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金额较大或实施入室盗窃、多次盗窃、扒窃、携带凶器盗窃他人财物的行为;而诈骗罪,则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捏造或者掩盖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金额较大的他人财物的行为;
2.两罪在客观表现上有所不同;盗窃罪在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实施多次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或者窃取金额较大的他人财物,或实施入室盗窃、扒窃等;而诈骗罪在客观上,主要表现为行为人采用捏造、虚构或者掩盖事实真相方式,骗取受害人金额较大的他人财物。
三、盗窃罪成立的要件有哪些条件
盗窃罪成立的要件有下列条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n(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n(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n(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n(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n(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n(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n(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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