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给传票,故意不接收会有如下情况:
1、如果当事人拒绝签收传票,则法院会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2、只要法院视为依法送达了传票,就会照常缺席审理并判决,被告是否参加庭审不影响法院审理案件。
法院,是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主要通过审判活动惩治犯罪分子,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公平正义。
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审判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其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机会。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代表国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会受到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或者其他的干涉。
高级人民法院包括:省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及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根据需要可以设其他审判庭。
拒收法院传票会有什么后果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拒收法律传票会导致以下后果:1、必须到庭的被告要是拒收传票的,法院可以执行拘传,一般情况下拘传多数仅限于负有赡养、抚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拘传是使用戒具等强制方法迫使被告到指定的地点接受询问;2、被告拒收传票,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不利后果将由被告自行承担;3、如果是原告拒收法院传票的,法院可以直接按照撤诉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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