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以后派出所不立案,可以向公安机关提起复议,复核《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明显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不立案,不立案的原因通知告发者,告发者不服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处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76条规定,如果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满意,收到不立案通知书后7天内可以向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的公安机关在收到复议申请后7天内决定,书面通知控告人。如果控告人对不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收到复议决定书后7天内可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查的上级公安机关应在收到复查申请后7天内作出决定。撤销上级公安机关不立案的,下级公安机关应执行。
报案后多久派出所通知对方
派出所在立案后,会立刻通知报案人,时间通常在1到3天。派出所在接到报案后会在24小时内对案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进行审查。如果审查通过予以立案,派出所一般会立刻通知当事人,时间在三天内。如果该案件不符合立案标准,派出所也会在三日内将不予立案的通知书送达到当事人手上。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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