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白酒携带规定如下:
目前,铁路部门并未明文规定坐高铁不可以带白酒。所以旅客是可以适量携带白酒的,但根据了解,散装酒是不可以携带乘车的,旅客可以携带封存完好的瓶装白酒上车。旅客乘坐高铁所允许带的酒重量是有限的。根据规定:乘车免费携带品成人20千克、儿童10千克,长、宽、高相加不超过160厘米,乘动车组不超过130厘米。超过规定物品应办理托运。禁止携带、托运危险品。
高铁上明令禁止携带的易燃易爆物品有:
1、易燃、助燃、可燃毒性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氢气、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气、乙烯、丙烯、乙炔(溶于介质的)、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气、氧气、煤气(瓦斯)等;
2、易燃液体: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丙酮、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剂的制品等;
3、易燃固体:红磷、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珞等;
4、自燃物品: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油纸及其制品等;
5、遇水燃烧物品:金属钾、钠、锂、碳化钙(电石)、镁铝粉等;
6、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高锰酸钾、氯酸钾、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双氧水等。
白酒消费税政策最新的影响
新的征收方式可能增加销售成本,并传导到价格环节。
行业税负沉重
目前白酒企业要缴纳的税费较多,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
消费税的征收方式既要从量、又要从价,为复合征收。其中,价格按20%缴纳,销售数量则按0.5元/500ml缴纳。
以贵州茅台为例,2015年其营业税金及附加一栏显示,消费税的缴纳24.86亿元,而营业税金及附加合计为34.5亿元。五粮液2015年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合计17.85亿,其中消费税12.62亿元。消费税在企业总体“营业税金及附加一项”中的占比普遍在7-8成之间。
或利好生产商
消费税征收目的除了充实财政收入外,也是为了调整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作为消费税中的重要税目,酒类消费税在很多国家课征较重,以达到调节消费的目的。
在欧美国家,酒类消费税实行价外税,即在流通环节征收,商品售价和消费税分开显示。消费者在购买酒类产品时能清楚知晓自己为之所缴纳的税额,并以此衡量购买行为。
国内酒类消费税管理也在逐步规范和严格,并针对不同发展时期有所侧重进行引导。消费税征收环节如果能从酒厂向流通环节转移,对酒水生产商而言可能形成利好。
假设一瓶白酒的出厂价是60元,经销商的打款价80元(多出部分作为保证金),经销商对外销售价格为100元。假设按照现行的消费税征收方式,出厂价60元乘以6折再乘以20%,消费税是7.2元。若改为在流通环节征收,假设仍按目前的消费税计算方式,其消费税变成100元乘以6折再乘以20%,那么消费税是12元。
不过,消费税的缴纳税基提高了,税费明显提高。税费的压力会压在渠道商身上,而最终的压力也会反弹到白酒企业身上。对酒厂而言,如果消费税真的转向流通环节征收,税基的标准、税率以及计算方式是否会同步调整以及怎么调整,都是决定这一政策究竟是利好还是利空的关键。
《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五十二条下列物品不得带入车内:
1.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
2.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危险品、弹药和承运人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
3.动物及妨碍公共卫生(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
4.能够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
5.规格或重量超过本规程第五十一条规定的物品。
为方便旅客的旅行生活,限量携带下列物品:
1.气体打火机5个,安全火柴20小盒。
2.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00毫升的酒精、冷烫精。不超过120毫升的摩丝、发胶、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
3.军人、武警、公安人员、民兵、猎人凭法规规定的持枪证明佩带的枪支子弹。
4.初生雏20只。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五十三条旅客违章携带物品按下列规定处理:
1、在发站禁止进站上车;
2、在车内或下车站,对超过免费重量的物品,其超重部分应补收四类包裹运费。对不可分拆的整件超重、超大物品,动物,按该件全部重量补收上车站至下车站四类包裹运费。
3、发现危险品或国家禁止、限制运输的物品,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按该件全部重量加倍补收乘车站至下车站四类包裹运费。危险物品交前方停车站处理,必要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对有必要就地销毁的危险品应就地销毁,使之不能为害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没收危险品时,应向被没收人出具书面证明。
4、如旅客超重、超大的物品价值低于运费时,可按物品价值的50%核收运费。
5、补收运费时,不得超过本次列车的始发和终点站。
全文2.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7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