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需要见证人在场,且见证人人数应为2人。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一般是由于遗嘱人无法书写,才委托他人代书。代书遗嘱过程中,两名见证人中需要有一名为代书人,见证人由立遗嘱人指定,两名见证人应当在场,立好遗嘱后,注明年月日,由代书人、见证人以及遗嘱人签名盖章。
代书遗嘱应当有几个以上见证人在场
一、代书遗嘱应当有几个以上见证人在场
1、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目的就在于保证遗嘱内容的真实性,防止他人擅自伪造、篡改、销毁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因此,合格的见证人就显得十分重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二、代书遗嘱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1、行为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行为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
3、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
4、代书遗嘱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且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
5、并注明年、月、日等;
6、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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