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一个见证人无效。需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其中一人代书,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字,注明年、月、日。
以下人员不得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其他无见证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法律规定没有见证人的代书遗嘱有效吗
见证人是代书遗嘱的必要生效要件,没有见证人的代书遗嘱,因违反代书遗嘱的法定要件,无效。
关于代书遗嘱有以下几个法律要件,需要完全符合,才是一个有效的代书遗嘱。
第一,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
第二,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
第三,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人将书写完毕的遗嘱,应交由其他见证人核实,并向遗嘱人当场宣读,经遗嘱人认定无误后,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并注明具体日期。
第四,遗嘱代书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上、智力不健全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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