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良房屋中介的防范
时间:2023-04-04 00:40:29 15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某些中介打出现金收购旗号,利用收购的形式赚取不正当差价,消费者如想规避这样的投机把戏,可选择公开性、透明性较强的中介公司;

2、中介公司窥准时间差,利用业主房产从事不法活动,主要表现为业主名义上虽已出售了房屋,获得房款,但实际上中介公司在销售中利用仍为业主名下的房产(尚未过户)从事不法活动,这时业主仍然拖不了干系。所以业主在交易的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够麻痹大意,除尽量选择品牌经纪公司外,尤其应对过户手续的办理过程全程监控或通过“透明交易”的优势自行办理。

3、当业主与中介公司签订独家代理协议时,协议中可能存在霸王条款,主要是在代理协议中无代理销售时间的限制及不能按时完成委托的赔付标准,但是如果业主不通过该中介售房,却要承担高金额的违约金,为避免这种骑虎难下的局面,应尽量选择品牌信誉良好的中介公司。

一、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细节问题防范

1、明确合同约定:二手房的买卖合同对于一些细节问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对上述问题进行明确约定,避免纠纷的发生,即使发生纠纷也有章可循。

2、勿忘维修基金余额的结算与更名: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不应只规定“送”与“不送”,还应当明确维修基金的结算数额。

3、办理水、电、煤、电话、物业管理费等生活费用的结清手续:虽然相对于房价来说这些生活费用的数额不大,但如买方因过户时一时忘记结清此费用,而过后需补交大量费用,心理上仍旧无法求得平衡。其实,这种情况完全可以避免,只要在交房当日结清上述款项即可。

4、对户口延迟迁出问题采取慎重态度:由于暂无能够入住户口的房屋或子女就学等原因,交易中卖方会有要求推迟户口迁出的情况。对于这类情况,双方应书面约定户口迁出的时间及违约责任,作到对待风险细微审慎、宁缺毋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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