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中国大陆地区夫妻离婚的相关法律规定。离婚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和程序,包括夫妻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办理相关手续、提供证明材料等。如果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应当准许离婚。调解无效或者分居满二年的情况下,法院应当准许离婚。同时,规定了一些情况下调解无效或者不准离婚的情况,如重婚、实施家庭暴力等。
如果老公突然脑出血,我们可以考虑离婚。如果女方作为原告方提出诉讼,她需要提供结婚证、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关于未成年人子女的户籍情况、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以及离婚的理由、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等证明材料。如果是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在经过调解无效后,就会准许夫妻一方提出的离婚请求。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仅限制原离婚诉讼原告一方,被告一方不在此限,原来的被告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哪 些 情 况 下 , 离 婚 诉 讼 不 予 受 理 ?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零五十一条规定,离婚诉讼不予受理的情况包括:未达法定婚龄、女方在怀孕期间或分娩后六个月内、近三年内曾起诉离婚且没有感情基础、属于调解难度大的案件、以及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有重大理由需要申请再审的情况。另外,《民法典》第一千零零五十一条还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因胁迫结婚的离婚案件,并按照调解处理。因此,在以上情况下,离婚诉讼不予受理,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再审。
离婚诉讼中,有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则应准许离婚。但是,有一些情况下调解无效,包括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以及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且符合相关规定,则应准许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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