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修订草案中如何处理“孤儿作品”和音像作品音像作品是集体作品。音像作品的著作权保护主要包括两个方面:明确音像作品的所有权和保护参与创作的各类作者。我国现行法律没有规定音像作品创作者的“二次奖励权”,即创作者从音像作品的后续使用中获得报酬的权利。本次修订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调整:(1)根据行业实际情况,参考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实践,音像作品整体著作权的归属,由原草案中可以约定的规定,改为现行法律中直接赋予制作者的规定(二)明确规定了原作品作者对音像作品的署名权(三)是明确规定原著作者、编剧,导演和作曲人对音像作品的后续使用享有“二次奖励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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