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对共同犯罪的分类是如何规定的,共同犯罪人分几种
一、共同犯罪有哪些分类
1、任意共同犯罪与必要共同犯罪
刑法分则规定的一人能够单独实施的犯罪由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时,就是任意共同犯罪。如故意杀人罪、放火罪、盗窃罪等,既可以由一人单独实施,也可以由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当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时,就是任意共同犯罪。刑法总则规定的共同犯罪基本上是任意共同犯罪。对任意共同犯罪,根据刑法分则的有关条文以及总则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定罪量刑。
刑法分则明文规定必须由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的犯罪,就是必要共同犯罪。对这类犯罪一般仅根据刑法分则的有关条文定罪量刑即可。刑法理论通常将必要共同犯罪分为两类:对向犯与多众犯。
2、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与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在着手实行犯罪之前,各共犯人已经形成共同犯罪故意,就实行犯罪进行了策划和商议的,就是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通谋”一般是指二人以上为了实行特定的犯罪,以将各自的意思付诸实现为内容而进行谋议。由于共犯人在着手实行静蝴巳罪的性质、目标、方法、时间、地点等进行了策划,故其犯罪易于得逞,危害程度严重。
在刚着手或实行犯罪的过程中形成共同犯罪故意的,则是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认定时应特别注意与同时犯的区别。
如果在刚着手时形成共同犯罪故意,并共同实施犯罪行为,则各共犯人均应对共同犯罪行为及其结果承担责任。
3、简单共同犯罪与复杂共同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行犯罪时,就是简单共同犯罪。在这种情况下,各共犯人都是正犯,故在刑法理论上又叫共同正犯。成立共同正犯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其一是有共同实行的意思,即二人以上不仅均有实施实行行为的意思,而且具有相互利用、补充对方行为的意思。其二是有共同实行的事实,即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了某种犯罪的实行行为,不管是分别来看还是作为整体来看,各共犯人的行为都具有导致结果的现实危险性。如果二人中有一人实施的只是教唆或帮助行为,则不成立共同正犯。但是,只要二人实施的是同一犯罪构成的实行行为,即使行为方式不完全相同,也成立共同正犯。
二人以上的共同犯罪存在实行、组织、教唆、帮助等分工时,就是复杂共同犯罪。在这种情况下,存在实行犯(正犯)、组织犯、教唆犯、帮助犯之分,他们的行为以及故意的具体内容均有差异。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这几种共犯人应按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大小,分别以主犯、从犯或胁从犯论处。
二、共同犯罪人分为几种
(一)按所起作用的大小
1.主犯
2.从犯、胁从犯
(二)按分工(三个不能交叉)
1.实行犯(可能是主犯、从犯、胁从犯)
2.教唆犯(可能是主犯、从犯、胁从犯)
3.帮助犯(不能是主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犯罪 第三节 共同犯罪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n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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