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样确定遗产继承范围什么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遗产继承的范围如下:
(1)公民的合法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
(3)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下列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一)与被继承人的人身密不可分的人身权不能继承。
(二)与公民的人身有关的债权、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遗产继承的方式、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是什么
1、继承方式:财产继承可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
所谓法定继承是指继承人不是依照被继承人的遗嘱而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继承遗产的方式。
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依照被继承人的遗嘱继承遗产的继承方式。
2、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我国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参加继承的先后次序。
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适用法定继承时,法定继承人并不是同时都参加继承,而是按照法律规定,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时,第二顺序继承人方能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没有遗嘱的房产继承怎样过户,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1、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还需要取得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以及自己的继承人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胁理;而继承人证明则需要到市公安局或者是县(区)公安局办理。
2、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需要确定自己的继承权,如父母有其他合法继承的情况,需取得其他继承人同意放弃房产继承权的书面书之后才能办理。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二条
处分依照本节规定享有的不动产物权,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三节 其他规定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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