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合同不包括人保。我们通常把担保划分为人的担保(即人保)和物的担保。其中,物的担保最常见的就是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而人保主要以担保人自身的信誉和经济实力为债务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因此,抵押合同与保证合同(人保)是债权担保的两种方式,其与质押担保、定金等担保方式一样,均是债务履行的一种担保方式。
一、有什么合同的担保方式?
合同担保有下列方式:
一、留置。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合同中,债权人按照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保证。保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方保证合同关系中的债务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方式。
三、抵押。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四、质押。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移转某项财产的占有,并由后者掌握该项财产,以作为前者履行某种支付金钱或履约责任的担保。
五、定金。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二、抵押权人和质权人是什么意思?
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抵押权人就是受抵押担保的债权的债权人。
质押权人又叫质权人,是指占有财产,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
全文76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