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应达到的要求和办理的事项是:
时间:2023-08-08 22:52:29 35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发起人先行认购股份募集设立方式是要求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以上,然后才能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因此在公开募集前,发起人应先行认购。

2、公开募集申请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由发起人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募股申请,需要报送的文件主要有:

(1)批准设立公司的文件;

(2)公司章程;

(3)经营估算书;

(4)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发起人认购股份数、出资种类及验资证明;

(5)招股说明书;

(6)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7)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除上述文件外,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有关文件。

3、公开募集股份的核准由于公司的股份是采取股票的形式,因而公开募集股份就是公开发行股票,需要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核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股份发行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决定,不予核准的应当作出说明。

4、公开募集核准后的发行公开募集股份的申请经核准后,发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股份公开募集前,公告公开募集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对已经作出的公开募集的核准,发现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予以撤销;尚未募集股份的,停止募集;已经募集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

需要注意的是,募集设立既可以是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设立,也可以是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而设立。这种方式只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之方式。

关于募集设立是否可以分期缴纳的问题

公司如果是募集设立的,股东不可以分期缴纳股本。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设立公司的一种方式,其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因此不可以分期缴纳。

全文75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股份 最新知识
针对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应达到的要求和办理的事项是: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应达到的要求和办理的事项是: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