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私自安装电梯卡扣属于违法行为。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属于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如果门禁卡捆绑物业费的行为不能得到业主的同意,同时物业企业还坚持这种方式,管理部门应当责令物业企业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物业公司收电梯费住1楼的也不例外
昨天,位于站华路7号的江南岸小区门口,“业主请交物管费”的告示又被摆在醒目位置。对小区外来租住户每月增收10元至20元电梯费的规定,物业人员解释,这是业委会和物业公司4年前共同商议作出的决定,收费用来弥补电梯费用的入不敷出。
“虽然只有10元钱,只让租房的住户交,太不公平了。”郝女士是江南岸小区1栋1单元的租住户,今年5月入住,月底她到物管处交水费,却被告知,租住户每月还要交10元至20元不等的电梯费。
“只针对租住户收取,我们有标准。”对于郝女士所说的电梯费,一名自称负责人的物业人员证实,小区所有外来租住户都要缴纳电梯费,而原住户则不用。之前曾根据计算,虽然物管费中包括了电梯电费和维修保养费用,但实际情况是,小区电梯产生的费用总是入不敷出,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4年前就商定了解决办法———小区业委会有收入,负责给原住户补贴,外来租住户则需要自己缴纳这部分费用。租住户缴纳电梯费的标准也不相同:一二楼住户每月交10元;三楼及以上交15元;九楼及以上是20元。住在一楼还要坐电梯?该负责人解释,小区地面上的一层设计成了车库,称作负一层,真正的一楼是车库上面那层,因此住在一楼也要坐电梯并不奇怪。
四川恒和信律师郭刚认为,物管针对租住户收取的电梯费是违规收费、重复收费、歧视收费。首先,租住户缴纳的物管费里已经包含了电梯产生的相关费用,不能再起名目收取。其次,租住户租房缴纳了物管费,租住户则享受业主的权利和义务,既然现有的原住户没有缴纳电梯费,物管公司也应将租住户当成原住户一样一视同仁。据了解,目前,郝女士和数名租住户已将此事投诉到相关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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