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布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时,应在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调解期限为10日,若调解达成协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签字后生效;若调解未达成协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当交通部门发布事故责任认定书时,通常意味着案件已经完结。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交 通 事 故 损 害 赔 偿 的 调 解 期 限 是 多 久 ?
根据素材2中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程序,当发生交通事故时,相关部门需要进行调解并确定赔偿责任。具体来说,相关部门需要向当事人告知其权利和义务,并听取当事人的各方案。在确定赔偿责任后,需要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以及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需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和折价赔偿费用则需按照实际价值或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最后,相关部门还需要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然而,如果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相关部门可以终止调解:在调解期间有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一方当事人调解过程中退出调解。
在交通事故发生时,相关部门需要进行调解并确定赔偿责任。在处理过程中,相关部门需要向当事人告知其权利和义务,并听取当事人的各方案。在确定赔偿责任后,需要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以及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不过,如果出现一些特定情形,相关部门可以终止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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