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离婚起诉对方不到场有两种处理方式:
1、本人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
2、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对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如果此时离婚案件涉及到对小孩的抚育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相关案情,此事当事人就必须到庭,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
一、被起诉人不到场该怎么办
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场处理方式如下:
1、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决。但如果是关于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可以拘传被告。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2、被告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的情况。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离婚案件的原告收到法院的传票后拒绝出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在被告反过来起诉原告的时候,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3、被告一方下落不明,原告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缺席判决。一方下落不明要求离婚的案件很常见,因为夫妻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导致双方感情淡化,故法官在解决此类案件时,大都判决离婚;
4、原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按照自动撤诉处理;
5、如果原告向法院说明了情况,法院一般会考虑的,从谨慎的角度出发,法院不会轻易认定原告撤诉;
6、按照撤诉处理后,视为原告没有起诉,原告可以就同一事实同一理由再次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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