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诉普通程序的开庭需要多长时间
公诉普通程序的开庭一般要一个月的时间。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且证据充足的,一般三个星期左右开庭。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法院多长时间开庭,但规定了法院应当在两个月内审结案件,因此可以得知,法院在收到检察院的起诉时安排开庭的时间最长不能超过两个月。
二、刑事案件自诉和公诉的区别
刑事案件自诉和公诉的区别如下:
1.案件来源不同,前者是由民检察院提起的;而后者通常是由被犯罪行为侵害的个人或者他的监护人等直接向法院提起的。
2.两者的危害程度和犯罪性质不同,前者的犯罪性质比较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比较大,而后者的犯罪行为的性质多数不算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比较小。
3.审查程序不同,前者实行程序性审查,后者则应经二次审查。
4.两者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完全相同。
5.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不同。
6.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时间不同。
7.举证责任不同。
8.刑罚处罚的轻重不同。
9.案件的可分性特点不同。
10.审理期限的要求不同。
三、公诉案件能撤诉吗
公诉案件是不能撤诉的。公诉案件的诉讼权属于国家,不属于被害人,被害人只有在公诉机关非法不起诉的情况下,拥有补充诉讼权。但是,加害人充分赔偿被害人的损失是可以影响量刑的。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处刑幅度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是可以适用缓刑的,如果被害人向法院求情,是会影响量刑的,法院的法官是可以酌情处缓刑。
公诉案件不是当事人说了就算了的,即使受害人不告了,公诉机关也要代表国家提起公诉。如果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就赔偿问题达到协议,取得受害人谅解的,司法机关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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