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普通程序一般六个月左右能判,特殊情况可以延长六个月。法律规定诉讼离婚的时间是:简易程序是三个月,是指针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争议不大的案件适用的程序;普通程序是六个月,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对案件进行审结。
第三次起诉离婚普通程序
第三次起诉离婚的普通程序:
1、写离婚起诉状;
2、准备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财产方面的证据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双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基层法院起诉,到立案庭办理相关手续;
3、法院受理了该离婚案件后,将在法定的时间内向对方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4、调解;
5、开庭时,双方都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讼请求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对有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做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全文49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