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共有房产是否可以卖,需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离婚后共有房产买卖,需要双方同意;
2、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需要共同还贷的,该房屋增值部分和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姻期间房产登记一方出卖房产应当征得另一方同意,对于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离婚后房产纠纷起诉需要的材料如下:
1、房屋产权凭证;
2、房屋来源的证明;
3、共有房产形成的证明;
4、房产登记变更的证据;
5、房屋使用、管理、收益情况证明;
6、交纳房地产税人的姓名及纳税时间、金额、票据。
二、离婚后房产纠纷起诉流程如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离婚后共有房产不得单独出售
一般情况下,生活中会遇到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原共有财产的房产在夫妻一方名下,且根据离婚协议,在得房一方名下,离婚后房屋的出售:
拥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只需要利用下家的首付款将银行贷款还清,再与下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不需要另一方的配合。
第二种:原共同财产的房产在夫妻一方名下,但根据离婚协议,产权登记记载的一方不再享有房产权利,房产归没有记载为产权登记一方的:
若该方卖房,首先须办理产权证的变更登记手续,变更之后则可以进行出售。
第三种:原共同财产的房产在夫妻双方名下,银行贷款在一方名下。根据离婚协议,房产归一方所有,现一方欲卖房如何处理?
只要双方达成一个协议,约定另一方只是配合售房,售房过程中的一切税费以及据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一方承担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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